固定总价合同里出现范围变化,增减项不能按“多做一点就补一点”的直觉算。先看变化是否落在原定交付边界内:落在边界内,通常属于承接方履约成本,不另计价;越出边界,才进入变更计价。判断依据不是工作量感受,而是原合同写明的交付对象、数量、渠道和验收口径。免费推广平台常被当作零成本渠道,但固定总价项目里它仍会占用排期、素材和人力,所以范围变化照样要算。
把原范围拆成三类,能直接决定增减项归属。
三条边界里任意一条被突破,才构成可计价的变更。只突破内部工序、不改变交付对象和验收口径的,一般不单独计增减项。
固定总价下的增量,适合拆成“新增单元 × 单元单价”。单元可以是新增一个渠道的月度维护、新增一批素材改写、新增一轮数据整理。前提是原合同已经把这些单元的可比口径写清楚,否则单价没有参照。
假设一个项目原定覆盖两个平台、每月各发布固定条数内容,总价已含素材和排期。现在要求增加第三个平台。可用的算法是:取原合同中单个平台的月均投入作为基准单元,乘以新增平台的预计投入系数,再乘以剩余月份。系数依据是新平台是否需要单独适配格式、是否需要单独维护账号。这个例子只是说明比较方法,不代表任何真实报价。
执行动作上,先输出一份变更单元清单,标注每个单元的原合同依据。清单被确认后再进入计价,否则后续对账会反复。清单确认的结果决定下一步:若新增单元无法在原合同找到可比依据,就应转为重新报价,而不是硬套比例。
范围缩减不等于同比例退款。要区分两类成本。
减量计价通常只退可释放部分,不可释放部分按已履约进度保留。适用前提是合同里对“已履约进度”有可核对记录,比如阶段确认单或交付物签收。没有这类记录时,减量很容易变成双方各说各话,此时更稳妥的做法是把剩余范围改写为等价的其他交付,而不是直接退款。
旧内容、旧系统或旧合作关系需要收缩时,不必一次性全退。可按以下前提选择。
一个实际动作是给每个旧对象打两个标记:当前职能、退出代价。两个标记都为空的对象,通常可以直接退出;职能明确但退出代价高的,优先改写而非退出。这个动作的结果会直接缩小需要计价的变更范围,避免把整包重谈。
要让增减项可执行,变更记录至少包含:变更前后的范围对照、计价单元及依据、对原交付时间和验收口径的影响。三者缺一,固定总价就会在结算时被重新解释。免费推广平台相关的变更尤其要写清是否包含账号维护和内容改写,因为这两项最容易被默认为“顺手做掉”。把默认项写明,比事后争论是否该加价更有效。变更确认后再更新排期,未确认前不启动新增范围,是控制固定总价项目风险最直接的一步。